一、 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主体:
理学院2018年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主体是2017级研究生。
二、 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依据:
1. 开题报告依据:依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2017年版)》之《制定上海大学攻读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及《制定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 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要求:
1. 博士:论文开题报告作为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博士生必须根据培养计划在入学后的一年内(硕博连读生可以在硕士入学后的2年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阶段。评审未通过者需要重新选题,若选题后论文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开题报告。必须在开题报告通过后,论文工作进行了2年以上者(即从通过开题报告之日起到论文送审为止),方可申请答辩。
2. 硕士:硕士生论文开题报告是硕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硕士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取得规定学分后在第四、五学期内完成,硕士生的开题报告至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一年。对于未通过者必须在2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题,如有特殊原因需改题,由硕士生写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院(系、所)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应在1-2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
3. 没有通过学业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进入学院分流观察名单,一年内未达到学业中期考核标准的研究生将分流淘汰
四、 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请导师和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开始准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正文及中期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网上提交另行通知,请妥善保存其电子版)。
学生下载相关文件路径: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表格下载(学生用)——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2. 请各系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提交《理学院研究生开题与中期考核分组表》,本表将上报研究生院以备查。
3. 请各系所于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2019年1月21日-2月24日为寒假)。学生需提交材料包括:
(1)《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1份(签字完整)
(2)《上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纸质1份(签字完整)
理学院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