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上海大学理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申诉,监督小组组长由理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理学院纪委委员担任。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复议及申诉渠道
1. 各学科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及录取结果均在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第一时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示。
2.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申诉办法在公示期内向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申诉。理学院会对考生的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并给予反馈意见。考生也可向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
3. 申诉渠道
理学院纪委办公室:021-66135580;jlliu@shu.edu.cn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6133763,021-66134020;yzb@oa.shu.edu.cn
上海大学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