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注意事项:
1. 每位毕业生只能领取一份就业协议书,领取和填写时注意自己编号;
2. 甲方档案转接一栏,请同学们注意,一般用人单位是没有档案接收资格的,所以通常不填。如要填写,必须是具有档案接收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高校、国家公务员等。如要申请留沪,应是用人单位HR填写。否则,档案退回生源所在地。
3. 第四条违约金,一般是约定的一个月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4. 协议书只要用人单位盖上公章,学校均认为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不论学生本人是否签名或学校是否鉴证登记。如今后违约,则要办理违约手续才可以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切记!
5. 如已签订就业协议,要进行违约,必须要有原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出具违约证明(必须盖有用人单位红色公章,原协议书全部归还学校),到学校就业办公室A424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否则,一律不能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6. 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
7. 未进行生源信息校对、未审核的学生,不发放就业协议书。
8.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公司已盖章),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招毕办网站:zbb.shu.edu.cn 在左侧就业去向一栏(先要做调查),根据就业协议书填写内容,录入所有信息(上海用人单位必须有信息登记号(否则不能打印报到证),外省市单位没有),提交。完成后到A424,经招毕办老师审核后盖学校章。
9. 所有手续完成后,就业协议其中用人单位一联交用人单位,另两份自己保管后,以后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大学理学院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