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202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和评选基本条件
按照《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和《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申报对象:
(一)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正式在读的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评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或实践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1.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
2. 学博/学硕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专博/专硕有创新性的实践成果(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第一单位应为上海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对应)获得。
(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如“研究生学术节”、“研究生艺术节”、“研究生体育节”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
二、 研究生特种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和评选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
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读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含统分、定向、委培的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研究生)。除宝钢奖学金外,定向、委培研究生所享受的特种奖学金金额比统分学生减半。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
2.应修课程成绩无不合格者。
3.“校长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在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果。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获得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在符合前面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
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对象和评选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理学院要求每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都应申报。
评选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7.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
四、 注意事项
1.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的评选,但可以参与校长奖学金的评选。
2.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交叉学科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归口在学籍所在学院申请。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和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应征入伍等原因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5.用于申请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只能是相应层次学习阶段获得,且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登录并经过审核。申请奖学金时,需要自行添加已录入的成果,不添加的视为不使用该成果。
6.上一年度及以前所获得奖学金所使用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在本年度申报奖学金时不得使用。
7.同一年度内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可以在申报不同类型的奖学金中重复利用。
8.用于申请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原则上应在上一年度(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14日)获得(论文需录用或发表),过期作废;用于评选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具体参考《2026年上海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方案》;用于评选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只计本人排序第一或导师排序第一学生第二,且总计不超过3个。
9.各单位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需要严格审查,对存在重复利用往年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论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
10.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一份300字以内的专家推荐信,申请校长奖学金需提交一份5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
五、 申报时间
以各学科通知为准。
六、 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
1.系统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份,需导师签字)
2.成果算分表(学业奖学金)、代表性成果、及其他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需导师签字)
3.非科研获奖材料复印件(纸质版1份,验证原件)(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请以辅导员通知为准)
4.学生成绩单(纸质版一份,本人打印)
5.每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300字以内的专家推荐信;校长奖学金申请人需提交一份5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以下规范进行填报:模板参照:严格依据申请审批表模板填写;签名要求:所有签名须为本人手写签字,请勿使用电子签、签名章等替代形式;排版要求:盖章页面需保持在同一页内,不得跨页;打印要求:原则上采用双面打印。)
备注:1.所有拟申报的某种奖学金必须完成网上申报,否则不得参与评选。2.严格以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不可人为进行篡改。3.提交本人相应的成果佐证(具体以学科要求为准)。4.学术论文务必标明期刊分类(具体以学科要求为准)。
理学院
2026年9月28日
附件1.2026年上海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方案(https://scicol.shu.edu.cn/PDF1/20260123-31.pdf)
附件2. 2026年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