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理学院化学学科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创建时间:  2023/04/03  龚惠英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具体情况,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经理学院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学科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上海大学理学院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本学科调剂工作的管理。

三、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化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化学专业(学术学位硕士,化学070300)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上海大学化学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化学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本学科不接收报考外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6)本学科与部分中科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项目,被该项目录取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进入我校化学专业,其调剂要求、复试安排以及拟录取工作由中科院相关院所负责。

2.调剂工作流程

上海大学理学院化学学科(代码070300)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

四、调剂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总分: 290

英语、政治: 42分;专业课: 65分;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二)复试内容及各部分比例

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其中

专业英语(含英语口语):100

专业基础: 100

综合能力与素质: 10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调剂拟录取人数

化学学术学位硕士,拟调剂录取71人(根据具体情况会有一定调整)。

(四)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现场面试形式进行。请考生详阅《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试须知》(网址: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263.htm),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化学学科拟定在48日复试,请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准时参加复试。如需补录,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应届考生核查身份证、学生证; 往届考生核查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审查内容详见《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见附件1),需提供材料参见该通知,提交形式参见各学科要求。现场审验原件。

还需准备的复试材料:本科成绩表、大学期间获得的获奖证书、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代表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等。

所有调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所有材料合并到一个PDFPDF命名格式 姓名+资格审查)发送至huaxuexi@oa.shu.edu.cn(章老师,021-6613240115921402916)。邮件请用姓名+资格审查命名。现场资格审查拟定在48日进行。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参加复试。

(六)复试成绩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根据报名情况和调剂名额分批次进行复试,同一批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遇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初试成绩中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外语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 分以下)不予录取。

(七)学业奖学金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调剂的学生第一学年没有学业奖学金。

五、调剂录取方式

所有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

六、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七、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本学科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我学科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八、咨询和申诉

咨询电话:021-661324011592140291613761484576

咨询邮箱:huaxuexi@oa.shu.edu.cn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1-66134463mayflower@shu.edu.cn

理学院纪委办公室:021-66135580jlliu@shu.edu.cn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6133763021-66134020yzb@oa.shu.edu.cn


上海大学理学院化学学科

20234 3

附件1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附件2 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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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理学院化学学科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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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具体情况,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经理学院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学科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上海大学理学院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化学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本学科调剂工作的管理。

三、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化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化学专业(学术学位硕士,化学070300)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上海大学化学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化学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本学科不接收报考外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6)本学科与部分中科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项目,被该项目录取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进入我校化学专业,其调剂要求、复试安排以及拟录取工作由中科院相关院所负责。

2.调剂工作流程

上海大学理学院化学学科(代码070300)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

四、调剂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总分: 290

英语、政治: 42分;专业课: 65分;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二)复试内容及各部分比例

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其中

专业英语(含英语口语):100

专业基础: 100

综合能力与素质: 10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调剂拟录取人数

化学学术学位硕士,拟调剂录取71人(根据具体情况会有一定调整)。

(四)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现场面试形式进行。请考生详阅《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试须知》(网址: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263.htm),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化学学科拟定在48日复试,请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准时参加复试。如需补录,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应届考生核查身份证、学生证; 往届考生核查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审查内容详见《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见附件1),需提供材料参见该通知,提交形式参见各学科要求。现场审验原件。

还需准备的复试材料:本科成绩表、大学期间获得的获奖证书、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代表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等。

所有调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所有材料合并到一个PDFPDF命名格式 姓名+资格审查)发送至huaxuexi@oa.shu.edu.cn(章老师,021-6613240115921402916)。邮件请用姓名+资格审查命名。现场资格审查拟定在48日进行。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参加复试。

(六)复试成绩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根据报名情况和调剂名额分批次进行复试,同一批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遇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初试成绩中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外语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 分以下)不予录取。

(七)学业奖学金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调剂的学生第一学年没有学业奖学金。

五、调剂录取方式

所有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

六、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七、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本学科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我学科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八、咨询和申诉

咨询电话:021-661324011592140291613761484576

咨询邮箱:huaxuexi@oa.shu.edu.cn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1-66134463mayflower@shu.edu.cn

理学院纪委办公室:021-66135580jlliu@shu.edu.cn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6133763021-66134020yzb@oa.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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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附件2 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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