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5-2016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人评审细则

创建时间:  2017/04/28  龚惠英   浏览次数:   返回

一、评奖范围
2016年9月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积极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成绩要求:
1)获得本年度特等奖学金,在以下几方面表现突出:
a) 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b) 在重要文艺、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集体争得荣誉;
c) 学校认定其他先进事迹需要奖励者,在实践"自强不息"校训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获得本年度一等奖学金,但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a)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三大检索(SCI、EI、ISTP)论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b)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c) 在省市级及以上文艺、体育竞赛中取得个人、团体名次;
d) 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获得学校或上海市及以上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
5、奖项包括自入学以来至今所有奖项
 
三、评奖组织机构
校长奖学金候选人由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组长:盛万成
成员:陈玺、刘亮、朱晓青、张印兰、姚颖冲、陈腾
 
四、初审工作进度
1) 04月18日—04月28日:理学院公布《2016年校长奖学金学院候选人推荐办法》。学生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向学院递交。注意: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 05月02日-05月10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院候选人的推荐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
3) 05月10日16:00 前:
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 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推荐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学院结合学生特点及特色填写推荐理由。
各学院将申请表(单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及汇总表交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
4)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全校公示。
5)相关文档下载: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关于我们-下载专区。
 (6) 本细则由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理学院
2017 年04 月27 日

上一条:理学院关于参加“百变巾帼——上海大学第二届女教职工服饰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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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奖范围
2016年9月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积极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成绩要求:
1)获得本年度特等奖学金,在以下几方面表现突出:
a) 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b) 在重要文艺、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集体争得荣誉;
c) 学校认定其他先进事迹需要奖励者,在实践"自强不息"校训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获得本年度一等奖学金,但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a)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三大检索(SCI、EI、ISTP)论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b)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c) 在省市级及以上文艺、体育竞赛中取得个人、团体名次;
d) 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获得学校或上海市及以上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
5、奖项包括自入学以来至今所有奖项
 
三、评奖组织机构
校长奖学金候选人由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组长:盛万成
成员:陈玺、刘亮、朱晓青、张印兰、姚颖冲、陈腾
 
四、初审工作进度
1) 04月18日—04月28日:理学院公布《2016年校长奖学金学院候选人推荐办法》。学生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向学院递交。注意: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 05月02日-05月10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院候选人的推荐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
3) 05月10日16:00 前:
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 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推荐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学院结合学生特点及特色填写推荐理由。
各学院将申请表(单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及汇总表交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
4)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全校公示。
5)相关文档下载: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关于我们-下载专区。
 (6) 本细则由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理学院
2017 年0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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