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接收类别
1. 学术型硕士:数学(070100)、物理学(070200)、化学(070300)
2. 专业型硕士:应用统计(025200)
3. 直博生:数学(学术型博士070100)、物理学(学术型博士070200)、化学(学术型博士070300)、材料与化工(专业型博士085600)专业招收优秀推免生直接攻博。
二、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3.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4. 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 申请及接收程序
1.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2026年9月21日9:00起,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根据学院系的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志愿。
2.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报名系统(https://gmis.shu.edu.cn/php/bm/)预报名的考生,最终录取仍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相关学科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院系通知。
3. 学院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4. 获得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着重对推免生的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复试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程录音录像。推免生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请以各学科的复试通知为准。
5. 院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科研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6. 对拟录取推免生,院系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不得更改。
7. 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8. 复试前需要备好以下材料:
1) 所在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 对申请有参考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5) 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s://yjszs.shu.edu.cn/wjxz.htm)。
四、 各学科接收推免生的优惠政策
数学、应用统计:
1. 推免生具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
2. 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3. 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出国交流;
4. 数学优秀推免生申请时可选择直博生,入学后直接享受博士生待遇和资助;
物理学:
1. 推免生具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
2. 推免生将优先被推荐参与国际交流,以及赴海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
3. 推免生申请时可选择直博生,入学后直接享受博士生待遇和资助;
4. 推免直博生在读期间将有机会获得物理系设立的推免生科研创新项目。
化学:
化学学科招生涉及理学院化学系、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材料生物学研究所、纳米科学技术中心和可持续能源研究院等部门,联合接收全国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高校的化学、环境、生物、能源、纳米、化工、物理、农/林学、材料、医学、药学等多学科优秀应届推免生来攻读化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理学院化学学科概况、研究方向以及导师介绍等如下:
化学系:https://chem.shu.edu.cn/szll/zg.htm
纳米科学技术中心:https://nano.shu.edu.cn/info/1071/1132.htm
碳中和创新研究中心:https://icn.shu.edu.cn/
材料生物学研究所:https://mbio.shu.edu.cn/ryxx.htm
可持续能源研究院:https://ise.shu.edu.cn/jj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72
1. 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鼓励跨专业报考;
2. 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3. 优先选择优秀导师课题组和实验室;
4. 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
5. 推免生申请时可选择直博生,入学后直接享受博士生待遇和资助;
五、 推免生复试安排
1.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 推免生复试形式为面试,给分制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总分数大于60分为合格。
3. 推免生复试时间为9月21日-9月23日(具体复试形式、时间、地点见学院各学科的复试通知)。
4.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六、其他事项
1. 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七、理学院各学科的联系方式:
1. 数学、应用统计:彭老师,电话021-66134463;
2. 物理学:田老师,电话021-66131060;
3. 化学:章老师,电话021-66134842;
4. 材料与化工:刘老师,电话13671824603。
理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