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更好完成申报,现预通知相关申报事宜,但最终以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另行通知)为准。
一 申报审核流程:
1. 9月25日9:00前,研究生必须在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申报与导师审核,否则不得参与评选。
2. 9月25日16:00前,学生向各系(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交材料视为放弃申报处理。
3. 9月28日-29日,各学科初评。
4. 9月30日后,学院组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二 科研成果要求:
1. 国家奖学金和校奖学金要求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学业奖学金要求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
2. 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第一单位应为上海大学理学院及其下属单位,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导师一作、学生第二等同于学生一作),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对应)获得;科研成果原则上应在上一年度(2024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4日)录用或发表;研究生用于评选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学术论文须为本人一作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且总计不超过3篇。
上海大学理学院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