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之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之微),是国内专注于从事材料设计与工艺仿真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材料设计和工艺仿真软件,同时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计算云平台、高品质的计算服务和高水平定制化的计算解决方案。为了支持理科基础教育事业服务于国家和上海市战略发展需求,提高物理学及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鸿之微捐赠款项设立上海大学“鸿之微”基金,其中部分用于激励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及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标志性成果的教职员工,特设立“鸿之微”奖教金,现将具体评审细则规定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上海大学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2. 工作勤奋认真、责任心强,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教、无教学事故;
3. 学术造诣深厚,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创造性的科技成就和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科学或实际应用价值;
4. 国家级课题的主持者;
5. 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获得者;
6. 在国际具有重要影响力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7. 取得100万及以上项目经费和发表顶级刊物的教师;
8. 在管理和学工等岗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理学院、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院和钱伟长学院等教辅人员;
9. 凡在师德师风及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者,不得参评。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励标准 2万元
二等奖励标准 1万元
三等奖励标准 0.5万元
三、评审程序
1. 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在2024年 7月19日前发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至邮箱shuhzwjxj@163.com,邮件名为“姓名+鸿之微奖教金申请”;
2. 由上海大学“鸿之微”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并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评审后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附则
1. 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 附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应主要为近一年 2023.8.1 - 2024.7.19(在上海大学获得的科研教学等成果);
3. 未尽事宜由 “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鸿之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度上海大学“鸿之微”奖教金申请表